仕隱君八股文習作第五 吾十有五志於學

吾十五有志於學

仕隱君

聖人志學逐次遞進,生而不息也。

君子曰:學不可以已。人生之初,渾然蒙弊,呀呀而語,跌跌而走,至於目明耳清,筋强骨健,然後進學啟蒙,由是識字記誦,智慧日長,蒙師啟之,經師明之,聖人之道近,奸邪之說遠,然後,心志萌發,本善彰顯,繼聖之心起也,考聖人之跡,年十五可至此也。其後,精益大學,正心誠意,修身齊家,漸悟明德,歷十五年,臻於而立。立者,有所守也,守之固則邪僻不浸,用志不分,本善漸固也。於是出為官政,敷治一方,作新民之事,臨欲不縱,見誘不惑,感情不動,因物之衰榮,人之冷暖,事之成敗,世之浮沉、生之窮達,复人之本性,則澄明洞徹,本善輝耀,如砥在淵,如峰在山,無所摇動也。聖人四十至此,可為後學鑒也。書曰:先王有服,恪謹天命。聖人希天,法以為則,以不惑之身,率性而明道,樂天而知命,則天道所賦,人道所秉,事物生克,情性交互,陰陽離合,無不通達也。至於耳順,以試其不順,驗其通達,遇阻則通之,遭逆則順之,積新民之德,累十年之功,則止於至善也。於至善之境,從心所欲,絜之矩之,以治其逾,復十年則與天一,可言不逾也。

甚哉,聖人之進學,內外偕同,天人合一,明德止善,階進一生也。余過四十,試塾教於不惑,復科舉以繼絕,期於知命,可乎?  

附明蔡清同題程文

吾十五而有志於學

明   蔡清

聖人希天之學,與時偕進也。夫學與天為一,學之至也。然而有漸也,故與時偕進。聖人且然,況學者乎?

若曰:人生之初,渾然天也,少長而趨於物欲,則喪其天。故吾於成童之時,用志不分,以其全力而向於學,務求純乎天德而後已。志學,固知所用力矣,猶未得力也,加以十五年之功,三十而壯,則天德為主而人欲不能奪之矣。立,則固守之也,非固有之也,加以十年之力,四十而强,則心源澄徹而渣滓為之渾化矣。不惑,固明諸心也,未及一原也,又十年而五十,而義理之所自來,性命之所自出,一以貫之而無遺矣。知天命,固與天通也,或未合一也,又十年而六十,則聲入心通者,若決江河,莫之能禦矣。吾未七十,猶未敢從心也,從之猶未免於逾矩,未與天一也。自六十而又進焉,然後天即我心,我心即天,念念皆天則矣。

吁,始而與時偕行,終而與時偕極,聖人之學蓋如此。

蔡清(1453-1508),字介夫,别號虛齋,福建晋江人。舉成化十三年鄉試第一,二十年及進士,即乞假歸,講學山中。正德初起江西提學副使,三年卒,年五十六。清析心學、究理學,與諸弟子别為一派,曰清源。萬曆中,追諡文莊。有《虛齋文集》傳世,其子存遠,整理遺存,進《易蒙引》、《四書蒙引》於朝,詔為刊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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